教育部高校招生的“30个不得”禁令

2017-02-25 00:00:00少芬 升学助考

  教育部网站公布了“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招生工作规范管理,严格执行“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那么高校“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到底是什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高招禁令

  不得超越职权制定招生办法或照顾优惠政策

  不得擅自扩大高校招生规模或调整高校招生计划

  不得划转计划委托任何军队院校招生

  不得擅自改变高校招生计划类型

  不得为无计划高校或擅自为高校突破招生计划办理录取手续

  不得对已录取考生违规变更录取学校和专业

  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

  不得擅自扩大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规定

  的项目范围、招生计划

  不得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

  不得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以各种方式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或以“签订预录取

  协议”“新生高额奖学金”“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方式恶性抢夺生源

  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不得在高考前以任何形式开展与自主招生挂钩的考核活动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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