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11 00:00:00陈平 中外合作办学
为落实学校“UPS国际化发展战略”和学院“SPS国际化发展战略”,建设北航“全球校园”,大力推进“北航国际暑期学校计划”实施,学校新设立“北航国际暑期学校支持计划”。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关于申报“北航国际暑期学校支持计划”的通知,全文如下:
一、立项宗旨
本计划旨在鼓励和支持各学院与国境外一流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在国境外举办国际暑期学校,利用暑期国际小学期,拓展我校学生国际视野,增进跨文化交流和理解能力,提升学术能力,增强国际竞争力。同时,该计划意在促进学院与国境外合作伙伴建立或巩固合作关系,推进双方在人才培养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建设北航“全球校园”。
二、申报原则及要求
(一)本计划支持我校各学院与国境外合作伙伴(高校、科研机构)举办暑期学校,项目的类别包括暑期课程、实验室研修等。
(二)项目时长一般为2到8周,其中暑期课程项目要求每周安排课程、讲座、研讨会等环节总计不少于15个学时;实验室研修项目要求每周研修时间不少于20个学时。
(三)项目主题须与本专业相关或面向本学科学术前沿和热点,不支持语言和文化体验类项目。
(四)境外合作单位需为世界一流大学(学院)及国际知名学术研究机构,需与学院建有合作伙伴关系。
(五)境外合作单位需为参加项目的学生出具正式成绩单或证书,学生可凭该成绩单或证书申请转换我校学分。
(六)优先支持免收学费及低收费项目,同时鼓励学院积极筹措校友、企业等资金支持,设立暑期学校专项奖学金,资助优秀学生参与项目。
(七)学院需全面承担项目建立、管理与实施的主体责任。学院应对项目的建立严把质量关,与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及研究机构合作建立优质的项目;项目的人员选拔应严格遵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项目应充分做好计划、组织、实施工作,选派的带队教师需具备良好的项目管理及国际交流能力,能够有效做好学生的在外管理工作,保障项目的顺利执行。
(八)不支持以访问参观为主的游学项目,不支持与第三方中介机构合作举办的各类项目。
(九)每个项目的参加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0人。
(十) 本计划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申报,每个学院限报一项。
(十一)入选项目须于当年暑期执行完毕,如不能执行次年需重新申报。
(十二)学院需于项目执行完毕后提交总结报告,学校将对项目执行成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未来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资助范围及标准
(一)学校将为获批项目的派出学生提供资助,标准为:亚洲国家和地区的项目每人资助5000元,其他国家和地区的项目每人资助10000元。
(二)如项目需指派带队老师,带队老师所产生的费用需由所在学院承担。
四、申报方法
申报单位认真填写《“北航国际暑期学校支持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及《“北航国际暑期学校支持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2),并于2017年5月2日16:00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统一报送至国际交流合作处205室。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
联系人:曹奇正、牛妙卓
电 话:82338394,82338014
邮 箱:international@buaa.edu.cn
附件1:《“北航国际暑期学校支持计划”项目申报书》
附件2:《“北航国际暑期学校支持计划”项目汇总表》
附件下载链接:http://id.buaa.edu.cn/info/1101/5377.htm
原文地址:http://news.buaa.edu.cn/xytz/10215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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