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23 00:00:00嘉辉 房产置业顾问
新建的商品房进行第一次交易时为“一手”,第二次交易则为“二手”。那么二手房交易流程有哪些呢,一起来看看!
1 签订买卖协议
房地产买卖双方达成交易,签署买卖协议,买方支付定金给卖方,(由经纪方托管),卖方交付房产证给经纪方。
2 查档
经纪方带房产证,落实产权状况,查档,取回查档记录。
3 转定
凭查档有效单,经纪方转交,卖方托管定金。
4 物业评估
委托评估机构对用于抵押的物业进行评估。
5 申请按揭
经纪方协助买方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签署相关文件,买方存首期款到经纪方或指定银行托管。
6 银行出《同贷书》
银行经初步审查后,拟同意向买方发放二手房按揭贷款的,出具《同贷书》。
7 申请产权,转移递件
经纪方陪同买卖双方到房管部门签署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境外人士或境外公司需到公证处公证,(支付公证费),再到房管部门递件,由经纪方领取并保管回执。
8 审批
房管部门审核资料,批准产权转移。
9 缴纳税费
房管部门出税单,买卖方(或经纪方代)缴过户税费。
10 出证
经纪方陪同买卖双方取《房产证》,并做抵押登记,可将首期款转付给卖方。如果买方是境外人士,需办理抵押合同公证,支付公证费。
11 银行放款
抵押登记完毕,银行发放贷款。
12 交接物业
买卖双方交接物业,卖方结清相关费用。
13 结清尾款
经纪方将预收的剩余款项结清给卖方。
1、买方咨询
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签合同
卖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办理过户
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
房地相关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
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银行贷款
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打余款完成交易
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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