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章程(2017年度)

2017-03-10 00:00:00陈平 职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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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地址:http://zsb.caac.net/pages/zhaosheng/nTemplate.jsp?xwbh=106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2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英文名称为Guangzhou Civil Aviation College)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040

  第五条 学校地址:学校有3个校区。分别为:机场路校区(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向云西街10号,邮政编码:510403);新机场校区(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白云机场北工作区横十一路,邮政编码:510470);花都校区(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赤坭填岭西大道,邮政编码:51083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隶属部门:中国民用航空局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按规定年限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经学校考核成绩合格,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自主招生的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领导、监督自主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自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自主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自觉接受纪律监察部门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监督与申诉办公室,对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自主招生录取期间负责对招生工作监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报考要求

  第十四条 普通高中考生报考条件:

  1.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 报考普通类专业的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文科生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理科生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有一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

  第十五条 专业要求

  根据就业岗位特点及需求,部分专业对考生有年龄、身高等要求,具体要求请参照我校自主招生实施方案。

  第十六条 报考要求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我校网站进行网上预报名。考生在网上预报名期间仅允许报考一个专业,如果在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即面试(含初试、复试)的测评结果为不合格,但满足其他专业的报考条件,考生可现场提出调整报考专业申请,经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审核合格,允许考生有1次(有且仅有1次)调整报考专业的机会,并允许其参加调整后新专业的相应项目考核。除上述情况外,考生不允许调整专业。

  第五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要求

  第十七条 招生计划及说明

  学校招收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392人,各招生专业的具体要求请参照学校自主招生实施方案。

招生

对象

专业

名称

招生

计划

学制

学费

(元/年)

科类

备注

高中

毕业生

空中乘务(中外合作办学)

100

3

10600

文科、理科、体育、美术、音乐类兼招

 

民航空中安全保卫

50

3

6410

只招男生

会展策划与管理

40

3

5250

 

民航运输

40

3

6410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

102

3

6410

 

机场运行

60

3

6410

 

合计

392

 

 

 

 

  第十八条 我校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和转专业。

  第六章 考试形式和考试时间

  第十九条 学校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试形式,由我校自主命题和组织实施。文化素质考试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测试方式为笔试,各专业采用同一考试卷,职业适应性测试方式为面试。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权重比例为2:1。普通高中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3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满分值为2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值为100分。

  第二十条 我校文化素质考试命题范围参照广东省2017年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及标准,各专业的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大纲及考试要求通过学校网站统一公布。

  第二十一条 2017年2月14日-2月25日,考生网上预报名并邮寄纸质报名资料给学校,学校收到考生的纸质报名资料后进行资料预审,3月1日前资料预审的结果在考生预报名系统上发布。

  第二十二条 2017年3月3日下午(14:30-17:30),资料预审合格的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往届生还需携带毕业证原件)到学校指定校区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现场发放准考证,如考生提交的资料主要信息不实,学校有权取消该考生的考试资格。如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非本人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

  第二十三条 文化素质考试在2017年3月4日上午举行,考生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来我校机场路校区参加考试,详细安排以准考证上的规定为准,考生必须按准考证上注明的进场时间提前进入考场,迟到将视为自愿放弃考试。

  第二十四条 2017年3月10日前,我校确定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的入围考生名单,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入围职业适应性测试的人数,以我校公布的自主招生总计划数3倍来确定入围职业适应性测试人数,如出现笔试成绩末位同分并列情况时,则末位同分并列的考生均为入围考生。

  第二十五条 2017年3月16日前,入围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生通过我校自主招生预报名网站,按本章程第三十六条要求网上提交考生本人的《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体格检查卡》。

  第二十六条 空中乘务(中外合作办学)、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不计算分值,初试结果为合格和不合格,初试合格者才能参加复试,并将复试成绩视为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会展策划与管理、民航运输、民航安全技术管理、机场运行专业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为面试,面试成绩视为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面试不合格的考生,可以按本章程第十六条的规定申请调整专业,可参加新转入专业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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