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12 00:00:00陈平 研究生院
根据重庆交通大学2017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制定交通运输学院2017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重庆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2017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全文如下:
一、复试时间和地点
复试时间:2017年4月16日(周日)下午14:30
复试地点:交通运输学院会议室
二、复试办法和程序
1.博士招生复试为所有考生均参加复试,复试形式为综合面试。
2.综合面试专家组由5-7名正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
3.综合面试(专业面试、外语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综合面试时间每名考生应不少于20分钟。面试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
(1)外语能力测试(20分)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应不少于5分钟,测试重点在于考察考生运用外语知识及技能进行交流的能力,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等方面测试考生的听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2)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60分)
①研究生阶段学习情况及教育背景;
②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情况;
③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
④考生在本专业领域培养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素质测试(20分)
①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②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③人文素养(特长、个人素质等)。
综合面试得分以复试小组各成员给出成绩的平均值作为考生的复试成绩。
三、其他说明
1.监督与投诉
重庆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 023-62782950
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23-62650942 62652644
重庆交通大学纪监办 023-62652747
2.解释
本实施细则由重庆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负责解释。
原文地址:http://yjszs.cqjtu.edu.cn/show.aspx?id=497&cid=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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