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24 00:00:00胡萍 舞蹈形体
舞蹈表演是一种心理的活动。舞蹈表演不仅是一种传达和再现,而且也是一种创造性的艺术活动。舞蹈表演艺术也是感觉的艺术,它所传达的感情是审美情感,而不是现实情感。这种感觉来自内心的想象,也是内心意象的积累,经过长期科学系统规范性训练来掌握体姿符号,并通过它随心所欲的技巧化运动,通过情感——动作思维——体姿符号三位一体的内在关联,创造性地传达出丰富的内在情感。
一、舞蹈表演是一门综合性、创造性很强的艺术
舞蹈和其他艺术形式,既有共同的规律,又有各异的特质;既有关系,又有区别。舞蹈艺术是以舞蹈动作为主要艺术表现手段,着重表现语言文字或其他艺术表现手段所难以表现的人们内在深层的情感世界,包括细腻的情感、深刻的思想、鲜明的性格,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以及人自身内部的矛盾冲突,从而创造出可被人感知的生动的舞蹈形象,以表达舞蹈作者(舞蹈编导和舞蹈演员)的审美情感、审美理想,反映生活的审美属性。说到底,舞蹈是人体反映心灵动态的艺术,而心灵动态又是社会动态的真实写照。
表演则包括“表”和“演”两层意思。按照我国传统的解释,表,即“情感之表现于外貌者也”;演,“模仿其事曰演”。这两句话直接明确地道出了“表演”二字的含义。表演艺术可分为舞台表演艺术和镜头前的表演艺术(电影和电视)两大类。舞台表演艺术的最大特点是它的剧场性和假定性。演员在舞台上表演,观众在剧场里欣赏,这是所有舞台表演进行中的共同现象。在舞台框框之内假定环境之中进行表演,是戏剧表演和舞剧(舞蹈)表演的共同现象。在这个领域内,如何对待观众,追求什么样的创作状态,以什么样的心理状态进行表演,形成了不同的表演观念和表演理论。目前,我国关于表演理论方面的专著和文章,专家谈论比较多的有三大体系:斯坦尼斯拉夫斯基体系、布莱希特体系、中国传统戏曲表演体系(国内外有些专家又称为梅兰芳体系)。斯坦尼斯拉夫斯基的表演观念是在观众和演员之间建立起“第四堵墙”,追求“当中孤独”的创作状态。布莱希特则强调创造过程中的理性因素,提出“推倒第四堵墙”,以“间离效果”来破坏舞台上的生活幻觉。而中国传统戏曲表演体系,认为演员心理上根本没有“第四堵墙”这个观念。演员在舞台上对待观众的态度非常明确,就是面对面当场表演给观众看。中国戏曲就是“当众表演”。
二、舞蹈表演与情感世界
1.舞蹈是情感世界的极致体现
舞蹈艺术是善于抒情的艺术,是人们内心情感世界最动荡不安的时刻出现的一种形体活动,是以抒发内心情感为主的艺术样式,是情感世界到达“极致”的表现。舞蹈艺术是通过寻求和抓住人的思想感情最集中、最凝练、最动人、最优美之处,进行加工、创造,从而提炼出来舞蹈形象。也就是说,在精美的舞蹈艺术构思中,把深厚的感情、生动的形象、丰富的想象统一和融合起来,促使塑造的形象舞蹈化,以唤起观众的心灵美感。舞蹈表演的最终目的都落在人类感情表现的“极致”二字上,有了情感世界的“极致”才有可能创造“精美的舞蹈”。
2.情感世界的极致体现需要舞蹈表演
怎样才能把情感世界的“极致”在舞蹈中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呢?在舞蹈表演实践中,常常见到两个身体能力、技巧相近的演员表演同一个作品。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经久不忘;一个只是机械地完成各种高难度的技巧和动作,表现力不能打动观众。为什么两人的悬殊如此之大?这就是舞蹈表演有无情感世界所决定的。演员的表演是舞蹈中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它是连接肢体动作和情感思想的纽带,它能把外部的肢体动作和内部的心理情感有机地、符合逻辑地联系在一起。舞蹈是以人体动作、造型表达人们思想情感的艺术,它的意境创造和形象塑造,都是以一定的思想情感内容为基础,而不是堆砌一些无机的单一的动作。舞蹈动作、姿态是由一定的情感线、视象线穿织而成的有机整体。情感离开动作无以体现,动作离开情感毫无意义。动作是构成舞蹈的外部因素,是看得见的、外在的运动;而表演是内部的,是渗透、融化并贯穿在一切动作之中的一种内心情感流露。前者是舞蹈表演的载体,后者是舞蹈表演的灵魂,动作承载情感,情感使动作更具光彩。舞蹈中的情感属于内在非视觉的心理内容,只有通过相应形体技能,进行物态化体现,创造出完整的艺术形象,才能成为可视的舞蹈艺术。这时候心理与形体两者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表现、不可分离的统一整体。只有通过表演这种形式把肢体与情感、外部与内容相结合,产生生动、真实、鲜明的艺术形象,才能将情感的“极致”推向高潮,达到宣泄情感、传达思想的目的,这样的舞蹈才具有深刻的艺术感染力和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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