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08 00:00:00小静 办公文秘
党建,即党的建设的简称。党的建设即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同党的建设实践的统一,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的应用。以下是关于党支部工作计划的通知,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2017年,嘉兴调查队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严格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以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文件精神为核心任务,按照浙江调查总队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突出嘉兴建党圣地的党建工作特色,统筹推进嘉兴调查队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为全市统计调查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思想政治组织保证。队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要落实党建主体责任,领导小组组长要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 强化思想理论武装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自觉地运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认真学习准则、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严肃性和自觉性。二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充分发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龙头示范作用,紧密结合统计调查改革发展实际,研究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深入研究统计调查重大问题。(党建办、党支部牵头,各党小组落实)
(二)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一是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推进统计调查改革发展,以新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二是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浙江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嘉兴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个自信”,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辅导,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会,深入学习、领会、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党建办、党支部牵头,各党小组落实)
(三)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发挥党支部学习教育主体作用,坚持系统学、深入学,学以致用,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突出实效。队党组成员要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起表率作用。二是发挥统计调查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特点,找准党建工作与统计调查工作的结合点,组织开展富有统计调查行业特色的学习教育。三是组织好党小组学习。党支部每月发布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指导各党小组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四是推进党员干部自学。印发《党员学习笔记本》,建立党员个人学习记录,开展个人学习情况检查。五是坚持问题导向。党员同志要以“四讲四有”为标尺,查找不足,明确方向,知行合一,争做合格共产党员。(党建办、党支部牵头,各党小组落实)
(四)强化统计职业道德和法治教育。一是引导党员干部积极践行“真实可信、科学严谨、创新进取、服务人民”统计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增强“国家调查队”意识,树立为国调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统计调查工作特点,创造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二是牢固树立依法调查观念,坚决履行依法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职责,坚决反对和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以数谋私,始终恪守以求真务实为天职、视数据质量为生命的统计调查工作职业操守。(综合与法规处牵头,各处室落实)
(五)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一是党组中心组学习全年不少于12天,举办1次中层以上干部读书会。二是加强党性党规党纪教育,运用违纪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以案释纪,以案促教,突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使党员领导干部自觉筑牢思想纪律道德防线。三是做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责述廉。四是队党组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各处室负责人对自身和处室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学习、检查、报告机制。(党建办、党支部、办公室、纪检监察小组)
二、落实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部署要求
(六)认真贯彻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部署要求。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文件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党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建设现代统计调查体系工作部署要求。二是扎实推进现代统计调查体系建设,确保严格按照统计调查规则办事,确保统计调查工作不受外界干扰,确保统计调查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全面提升统计调查工作效率、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综合与法规处牵头,各处室落实)
(七)坚决落实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全面下达任务清单,继续开展基层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季度通报和集中检查工作。建立统计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队党组要履行主体责任,队党组书记负第一责任,班子成员负分管范围的主体责任,纪检组长负监督责任,把数据质量责任分解到每一专业、每一岗位,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处理。(综合与法规处牵头,各处室落实)
(八)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一是增强依法严管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严防统计执法工作中的“不作为”,切实扛起责任,理直气壮地加强对数据质量的监管,切实维护统计法的权威和政府统计调查公信力。二是进一步推进统计执法“双随机”机制,建立健全市县两级执法人员信息库,加强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培训,市县协同推进执法检查。三是切实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统计调查数据弄虚作假。(综合与法规处牵头,各处室落实)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九)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一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党组书记必须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党组成员必须执行党组决定。二是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规范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活动,认真过好“双重”组织生活,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员评议。(党支部、办公室)
(十)抓好《准则》、《条例》的贯彻落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颁布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特别是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两个重要抓手,着力强化责任担当、强化纪律约束、强化监督检查,着力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推进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推动管党治党不断严紧硬。(党支部牵头,各党小组落实)
(十一)积极营造党内监督环境。一是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广大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畅通党内民主监督渠道。党员领导干部要习惯于在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下工作生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二是广泛开展同志间谈心谈话活动,增进了解、密切关系、解决问题、激发活力、推动工作。队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同志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两次。(党建办、党支部、办公室、纪检监察小组)
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十二)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一是深化“四个意识”的学习教育,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做到对党绝对忠诚。二是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对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和国家统计局、总队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纪检监察小组牵头,各处室落实)
(十三)开展监督检查。成立由队纪检组长任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制定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排出月度检查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小组成员学习执纪监督业务,加强对财务、纪律规矩遵守情况、选人用人情况等的监督检查,提出整改要求,确保制度落实。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处置意见。聚焦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强化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注重抓早抓小抓预防,做好提醒、函询、诫勉和谈心谈话工作,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制止。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和问题线索处置。对严重违纪违规案件,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涉及队内干部的问题线索,应在第一时间报告总队,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存问题线索。(纪检监察小组)
(十四)开展对“数”的监督试行工作。以中央深改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国家统计局和浙江调查总队关于统计改革和发展总体部署为指导,加强纪检监察对“数”的监督力量,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强化统计调查基础工作,突出统计法治建设地位,逐步在调查队系统形成有效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切实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长效机制。(纪检监察小组)
(十五)深化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完善人财物数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的笼子,堵住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权力寻租和弄虚作假漏洞。创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深化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重点对新录用人员、岗位调整人员的风险点进行梳理,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督促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党内议事决策机制、领导干部定期报告工作、民主评议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制度。严把中层干部提拔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严防“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办公室、纪检监察小组)
五、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十六)继续保持正风肃纪强劲势头。一是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总队党组关于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二是持续整治“四风”问题,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注意发现和纠正各种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制度措施,为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提供制度保障。(纪检监察小组牵头,各处室落实)
(十七)坚持抓常抓长抓细。一是坚决防止和纠正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等各类违纪违规行为。二是加强、细化廉政建设,紧盯节庆假日等重要节点,坚持防微杜渐,做好遵规守纪节点提醒、日常提醒工作。三是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增强党员干部制度意识、规则意识,推动党员干部形成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对重要制度的贯彻落实要实施督办,定期开展检查,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纪检监察小组牵头,各处室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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