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15 00:00:00嘉辉 微媒体认证
对“微公益”传播过程的研究已有很多,并在很大程度上达成了共识。第一,关于它的传播特点。门槛低、速度快、范围广、途径多、过程透明、成本低成为“微公益”的显著特点。第二,关于它的传播主体的特点。首先,它的传播主体可以自由进行角色转换,普通公民基本可以一人分饰三角――发起者、传播行、行动者。其次,传播主体可以分为社会名流、普通网民和政府部门等公共管理机构三大类。第三,关于传播途径与传播效果二者关系的认识。传播途径直接决定了传播效果好坏,“微公益”信息传播途径较多,但是起决定性作用的是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的互动。
“钟摆效应”:“微公益”难辨真假
学者朱大可曾经谈到自媒体在信息域与垃圾场之间的摆动问题,并且称之为互联网世界的“钟摆效应”。“微公益”主要是网民借助微博这一类自媒体,从身边各种微小的公益行动着手,制造舆论。但是一番热潮之后,民众对“微公益”投来了怀疑的眼光。如果“微公益”经常夹杂虚假不实的垃圾信息,就会削减大家做公益的热情。而且,“微公益”的崛起与传统公益引发的信任危机有很大关系,这也就意味着“微公益”不能出现任何失误,一旦出现差错,即被认为“腐败”“失职”,导致受众对新生事物容忍度大大下降,采用激烈的方式进行抨击,甚至出现对社会事务零容忍的现象。
上述情形与相关部门和法律的“监管缺席”有关,但网络环境的维护本身主要还是依靠网民的自觉。网民要加强对自己言行的自我约束。这还需要互联网运营商建立相应的审核过滤与监督管理机制,对待不诚信的垃圾信息考虑建立“诚信档案”,一经核实为垃圾信息,酌情考虑对账号进行封锁等,及时地达到“小惩大诫”的功效。
强大的生命力:“微公益”频出奇招
“微公益”有强大的生命力,归根结底还是由于其具备传统媒体所不具备的新特点。第一,“微公益”的传播方式方便 、灵活、效率高。一条“微公益”信息从发出,到转发,到成为媒体焦点,一般周期不会超过24小时,可以引发信息爆炸的传播效果。第二,“微公益”以网状传播和互动传播为主要传播方式,即以一个信息核为圆心,向周边无限制扩散,同时每-个信息接收者在接收信息过程中转变为信息发送方,再次形成新的信息传播核心。第三,社会名人充当“意见领袖”,只要“登高一呼”便可“一呼百应”。虽然如此,“草根”也可以通过充分利用新媒体在某种程度上与名人形成均势,即任何人都可以成为信息的发布者和传播者。第四,“微公益”利用其广泛的参与度,参与者知识构成、能力水平丰富等因素,达到了扩大透明度、公开度的效果。第五,在“微公益”活动信息传播过程中,政府微博也加入其中,使“微公益”信息传播过程更具公信力。
“探照灯”:“微公益”传播正能量
美国著名新闻评论家李普曼认为媒体仿佛一盏“探照灯”,灯光所及之处均为媒体的关注点。李普曼的“探照灯”隐喻也提示我们重视“微公益”的“议程设置”功能。自媒体时代,民众关注的焦点未必被传统媒体所左右。以社会名流为代表的“意见领袖”和“草根声音”成为另一舆论场,那些隐匿于社会角落的艰辛和困境也逐渐浮出水面,但一阵热议之后没有太多改变。结合李普曼“探照灯”的隐喻以及自媒体时代的特点,让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联姻”,共同扮演“把关人”角色,新媒体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传统媒体的不足。一 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互联动形成一种长效机制,相互监督,“微公益”便能引导更多受众关注社会公益,走出一个热点一阵风的怪圈。
“微公益”要想走得更远,就需要在信息传播中不断创新,发现和创造新的传播热点,转变工作思维和方式,改变报道的刻板化,让弱势群体发出声音的同时避免报道失衡,实现关注的常态化、板块化、持续性。这样才能保证“微公益”长期有效地成为媒体焦点,彻底扭转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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