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考生须知

2016-12-05 00:00:00少芬‍ 体育高考

  凡符合《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北京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报名条件、拟报考体育(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专业的统考考生均须参加北京市体育专业考试,考生须在高考报名时选择“参加体育专业考试”。

  一、招生对象

  热爱体育事业,有一定的体育运动基础。男生身高不得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得低于1.60米,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7,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一九九五年九月一日以后出生),未婚。

  教练员、体育教师、优秀运动员(指市级以上优秀运动队的队员)可放宽到28周岁(一九八九年九月一日后出生),婚否不限。

  二、考试

  ㈠文化考试

  报考体育(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㈡体育专业考试

  报考体育(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体育专业考试,体育专业考试准考证于2017年4月7日前由报名单位发放至考生。

  1、考试地点与时间

  专业考试地点:首都体育学院

  专业考试时间:4月8日

  2、面试

  凡报考体育专业考生均须面试。面试内容:身高、视力、仪表(五官、体形)、协调性、柔韧性;面试时间:体育专业考试当天。

  3、专业考试项目:包括身体素质及专项技术两大项。

  身体素质考试项目为:

  (1)100米跑;

  (2)绕杆跑;

  (3)立定跳远;

  (4)原地推铅球(男5Kg,女4Kg )

  专项技术考试分40个项目,考生可按本人专长从中任选一项进行考试。专项技术项目有男子200米、女子200米、男子400米、女子400米、男子1500米、女子1500米、男子110米栏、女子100米栏、男子跳高、女子跳高、男子跳远、女子跳远、男子三级跳远、男子撑杆跳高、男子铅球、女子铅球、男子铁饼、女子铁饼、男子标枪、女子标枪、男子篮球、女子篮球、男子排球、女子排球、男子足球、男子体操、女子体操、女子艺术体操、男子武术、女子武术、男子乒乓球、女子乒乓球、男子100米自由泳、女子100米自由泳、男子100米蛙泳、女子100米蛙泳、男子100米仰泳、女子100米仰泳、男子100米蝶泳、女子100米蝶泳

  4、计分办法

  专业考试成绩的评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执行。身体素质成绩占60%,专项技术成绩占40%。

  5、成绩发布

  体育专业考试成绩将于5月初发布。届时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查询本人的体育专业考试成绩。

  6、违规处理

  体育专业考试中被认定违规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相关规定处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凡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

  三、录取

  高等学校体育专业参加本科提前批A段录取。

  录取新生要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突出体育专业特点的同时,还要注重政治思想表现和文化课成绩,又要反映体育专业的特点。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专业录取新生的高考成绩及体育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生源情况分别划定。

  招生学校在控制分数线以上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体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处理。

  录取期间,在考生已填报体育类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将视计划完成情况决定是否安排体育类专业征集志愿录取。

  附: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考试细则及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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