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常用的五种财务造假手法

2017-04-19 00:00:00陈平 上市辅导

  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频频爆出的恶性财务造假事件,给资本市场造成了严重损失,对投资者的信心造成剧烈冲击。下面,小编为大家讲讲上市公司常用的五种财务造假手法,快来看看吧!

  巧钻会计政策漏洞,人为调节资产或收益

  1.常用手法

  会计政策是公司编制财务报告时所采用的具体原则、基础、惯例、规则和实务,不同的会计政策能够产生不同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在现有的以会计准则为企业会计规范的模式下,对某一经济事项的会计处理往往有很多的会计处理方法。

  比如管理者可以选择在存货发出计量时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还是个别计价法,厂房设备折旧时采用直线折旧法还是加速折旧法,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采用成本法还是权益法。

  由于采用不同的会计政策对公司的财务报告有很大影响,从而为管理层操纵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提供了机会。公司往往借助于多种多样的会计政策选择来实现对自己有利的经济后果,其主要方式有:

  (1)改变折旧政策。如通过延长折旧年限的方法,或者通过改变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方法(如改加速折旧法为直线折旧法)等来降低当期折旧费用,以增加当期利润,同时又可以高估资产的账面价值。

  (2)通过改变存货的计价方法和六大减值准备的计提比例,人为调节各期利润和资产账面净值。

  (3)通过改变坏账准备的计提比率或计提范围来降低当期费用,增加当期利润和应收账款的可变现净值。

  (4)运用不恰当的股权投资方法,人为调节收益。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可以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如果采用权益法,当被投资企业出现亏损时,投资企业必须按投资比例确认投资损失。

  但一些公司却相机致宜,对于亏损的被投资企业,应采用权益法核算却采用了成本法,不确认投资损失。

  (5)运用不当的借款费用核算方法。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汇兑损益以及相关的金融手续费。按制度规定借款费用根据其借款的用途可将其计入开办费、在建工程或财务费用。某些上市公司借此人为调节借款费用,应计入费用的却予以资本化,从而达到人为调节利润之目的。

  例如2001年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警告并罚款100万元的金路公司,在1997年年报中,以多计资本化利息,少计财务费用等手段虚增利润3415.17万元。

  2.识别方法

  从会计政策的改变分析公司是否人为调节利润。该问题分析主要从会计报表附注中对公司采取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政策变更情况说明入手,看公司有否滥用会计政策,以达到人为调节利润的目的。一方面,看公司是否通过改变会计政策以增加利润,如改变折旧计算方法、改变主要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降低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减值准备计提比例或冲回减值准备等增加利润的现象。另一方面,看公司是否利用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机会,集中处理历史遗留的坏账,造成上市公司业绩的剧烈变化,看是否将超期的应收款不予转销,该提折旧的资产不提折旧等现象。

  虚构收入,以虚构本期利润掩盖亏损

  1.常用手法

  使用不当的收入确认方法,提前确认收入,是一些公司常用的会计报表粉饰方法。其主要手段:一是在签订销售合同物权尚未转移时确认收入,二是将库存商品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同时增加应收账款,使主营业务收入虚增,形成白条利润,同时又通过应收账款虚增资产。

  如2001年银广夏事件,通过伪造购销合同、伪造出口报关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免税文件和伪造金融票据等手段,虚增主营业务收入,虚增巨额利润7.45 亿元,给2001年的中国股市带来巨大震动。

  再如1997年张家界公司与张家界土地房产开发公司、深圳凯来德实业公司、湖南兆华投资公司签订了150亩土地转让协议,金额合计4295万元。协议约定,受让方需在半年内付清全部价款,才能得到土地使用权证。张家界公司在未开具发票、未收到款项、土地使用权也未转移的情况下,将土地转让金额确定为当年收入,使收入虚增4295万元。

  当然,有的上市公司为了确保本期利润,将应由本期补偿的已销产品成本推迟到以后期间结转,将应由本期负担的已发生费用列作待摊,将应计入本期但以后支付的费用不予计提,以虚增本期利润和资产。

  2.识别方法

  从主营业务收入与应收账款关系上分析是否存在“白条”利润。该问题分析一是看本期应收账款发生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的大小,二是看应收账款与主营业务收入及其利润的增长比例。

  如果应收账款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过大,或者收入和利润大幅度增长,应收账款却以更大比例增长,或者收入和利润下滑,而应收账款却大幅度增长,都说明公司实际经营资金流入不足,资金大量沉淀,白条利润存在,如果这种状况长期不得以改善,将会严重影响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甚至导致公司无法持续经营状况发生。

  另外,在进行该问题分析时,要特别关注报表附注中应收账款前五名单位及其金额,主营业务收入前五名单位及其金额,从中分析有否通过关联交易虚构收入和利润现象。

  掩饰重大交易或事实

  1.常用手法

  掩饰重大交易或事实有两种做法,一是利用报表项目进行掩饰,在会计报表项目中,以“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作为调节器。二是在表外披露中掩饰,通常是对重大事项如诉讼、担保事项等隐瞒或不及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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