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民族民间舞的传承与发展

2016-05-16 00:00:00肖兰 民间舞

  民间舞泛指产生并流传于民间、受民俗文化制约、即兴表演但风格相对稳定、以自娱为主要功能的舞蹈形式。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的关于当代中国民族民间舞的传承与发展,欢迎参考阅读,希望你喜欢!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培训网!

当代中国民族民间舞的传承与发展

  一、当代中国民族民间舞的生命力所系

  各族民间舞之所以风采各异,主要是由于与各族人民所处的地域环境、生存方式、宗教信仰、风土人情等紧密相关。舞蹈是最为古老的艺术形式之一,人们为表达对生活、对信仰的忠诚,创造了丰富多彩的舞蹈,从祭祀、拟兽开始,寄托对狩猎、祈雨等生存活动的愿望,同时带有图腾崇拜的遗迹。当代民间舞蹈,如汉族的秧歌、苗族芦笙舞、藏族锅庄、塔吉克族的刀郎舞、维吾尔族的赛乃姆、傣族的孔雀舞等早在明清史料中就有所记载。

  “一种传统文化形态的生命力,本质上取决于置身于这种文化传统之中的民众的生活需求。”民族民间舞的这种属性将永远延续自己的使命,踏着时代的脚步不断地前进,“它们从远古传来,又将从今天流向未来……”

  二、从民间广场走向剧场的传承关系

  广场作为民间舞的原产地深深地根植于生活的沃土之中,是当地人民特定的社会环境和文化传统的艺术体现。群众性是广场民间舞的一大特征,广场民间舞包含了当地群众对艺术美及信仰的追求。

  剧场中的民间舞则是广场民间舞的延伸和升华,与广场民间舞相比,剧场中的民间舞以其规范、专业和个性走进了一个新的境界。在剧场中,由于舞台所营造的空间感与距离感,使得观者与舞者之间的的关系发生了变化,正是这种位置关系决定了剧场中的民间舞需要更强调其艺术观赏性。

  从广场走向剧场,是中国民族民间舞的一大发展,符合舞蹈和社会同步发展的要求。广场民间舞被注入了新成分,出现了新分支,广场民间舞中的一些生活化动作经过艺术家的提炼和研究而被专业化、规范化的动作所替代。于是,民间舞的美也由广场中的自然美升华到舞台上的艺术美。

  三、当代民族民间舞创作的新空间

  “1936年由吴晓邦从日本带回中国的‘新舞蹈’这个概念,……之所以有如此之影响力,用吴先生这位中国‘新舞蹈’的创始人自己的一句话来说,是因为我是在时代的脉搏上舞蹈的。”从某种程度上讲,民族民间舞也需要与“时代的脉搏”同步。民族民间舞蹈的创作属于一种特殊的精神生产,它的发展是社会的间接反映,为适应更高的精神审美需求,我们应不断拓展创作中的各种新空间,从而创造出多样性的中国民族民间舞。

  我们通常把表现民俗活动或由民众直接传承的传统民族民间舞蹈称为原生态民族民间舞(广场民间舞就是其中之一);将由专家学者通过研究、提炼、整理,且为教学所用的民族民间舞蹈称为课堂民族民间舞蹈;而舞台民族民间舞蹈则是以民间广场形式或课堂民族民间舞蹈为素材而创作的剧目。这是当代民族民间舞蹈所赖以存在的三个不同空间,我们这里主要论及的是当代舞台民族民间舞这个“空间”的“新空间”。

  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曾有“万物流转”之说。他认为“天下万物,没有一日、一刻、一分或一秒的停滞,一切都是流动着的”。既然“现代的思想不绝地动着,不是死的,是活的;不是硬的,是软的”,那么存在于“万物”间的舞蹈自然不会例外,哪怕是被民族地域风格捆得很紧的民族民间舞也会不断地在创作中“出新”。另一方面,对于作品中“新空间”的层出不穷及我们所看到的当代民族民间舞蹈的百花齐放局面,我们不能忽视作为欣赏者的观众的影响。由于剧场表演形式是在原生态民族民间舞和广场民间舞的基础上的创造,表演的对象是观众,目的是满足观众的审美需求,且观众的审美需求是在不断提高的,这就要求民族民间舞也必须提高自身素质和品位去迎合观众的需求。同时,观众的审美过程其实就是一个艺术鉴赏过程,通过观众的鉴赏反作用于作品创作,可以使编导在创作中有意识地再次增强作品的艺术性。

  总之,民间舞蹈的剧场形式是当代民族民间舞的主流形式之一,较以自娱性为主的广场民间舞更强调艺术性和精致度。为此,创作民族民间舞蹈作品的编导们必须深入挖掘各族文化内涵这一原空间,为的是通过整理加工,开辟新空间,以更新的形式将民族文化内涵展现在作品中。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可提供当代中国民族民间舞蹈传承与发展的新视角,以及思考现有作品和将要创作的作品中新空间的挖掘点,以促进民族民间舞的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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