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办学现状

2016-12-29 00:00:00盼盼 中外合作

  中外合作办学涉及“中外”,重在“合作”,具有许多特殊性和复杂性。运用中外合作办学规模、质量、效益基本关系理论,认识和处理好三者基本关系这一发展中的重大关系,坚持上述基本原则,才能抓住发展的主要矛盾,破解发展难题,把握发展大局。下面来和小编一起看看中外合作办学的现状吧!

  一、规模、质量、效益基本关系是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新阶段的重大关系。

  处理好这一基本关系,不仅是现实的需要,也具备了现实的可能。下面来和小编具体看看中外合外合作办学现状吧!

  (一)规模、质量、效益三者基本关系需要理论引领

  中外合作办学规模、质量、效益基本关系理论的提出,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推动实践发展的需要。中外合作办学要提质增效,数量是不是就不发展了?中外合作办学的总体规模多大,发展速度多快,才叫“适度”?一个学校中外合作办学应有多大规模,才足以推动学校自身的国际化发展?一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的招生数到底多大才合适?如何克服和消除中外合作办学发展过程中的“质量顽症”?如何理解和发挥中外合作办学对高校学科建设和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的示范、辐射作用,给予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在学校工作中应有的地位?这些问题,不仅社会关心,作为合作办学主体的中外教育机构更是关注有加。

  中外合作办学规模、质量、效益基本关系理论的提出,是引导社会舆论的需要。中外合作办学主流话语体系的不健全,导致家长、学生选择的迷茫,导致不法分子趁虚而入,导致中外合作办学在跨国教育中的国际形象严重受损。例如,一些媒体由于缺乏常识或由于利益驱动,对中外合作办学做出不实报道、虚假报道,严重影响了中外合作办学的社会认可度和美誉度。

  (二)合作办学学发展新阶段不能回避的重大问题

  以国家教育规划纲要颁布为起点,中外合作办学进入质量提升新阶段。这个判断,是于2015年11月9-11日召开的第五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的理论判断。这次年会闭幕不久,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教育部简报》直接以“中外合作办学发展进入质量提升新阶段”为题,肯定了年会这一理论成果。

  笔者所在研究机构完成的《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报告(2010-2015年)》认为,5年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中外合作办学质量建设,这方面的进展是主要的,应充分肯定。

  同时应该看到,由于中外合作办学自身的极端复杂性,其质量建设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需要着力研究、解决的问题。调研表明,近几年中外合作办学数量逐步增加的同时,质量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个别地方和单位存在办学目标不端正,片面逐利倾向、办学整体质量不高等问题。在中外合作办学规模已有相当发展的同时,质量问题更加突出地显现出来。综观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多与中外合作办学的规模、质量、效益有关。

  二、中外合作办学规模、质量、效益基本关系的理论框架

  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中外合作办学应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注重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中外合作办学规模、质量、效益基本关系的理论框架是:适度规模是基础,创新质量是关键,提高效益是目标。

  (一)适度规模是基础

  没有一定的规模,难有质量,也不会有效益。当前,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规模来之不易,值得珍惜。规模太大,发展过快,很难顾及质量和效益。规模大了,如果不注重质量和效益,还可能出现规模越大质量、效益越差的“负面效应”。

  中外合作办学发展应“适度”超前。确定这个“度”要“顶天立地”。一是站位要高,要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中外合作办学基本规律,与教育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国家大局相适应;二是要根据一个地方、一个学校的实际,有需要,有条件再办。超前,是由于人才培养具有周期性和滞后性。要着眼于长远,实现高质量、有效益的规模发展。从全局上看,政策创新应着眼于不断拓展发展新空间,建立规模稳定增长新机制。

  (二)创新质量是关键

  质量是中外合作办学规模发展的底线保证。把质量稳住,并有所创新,有所提高,中外合作办学规模才能稳步增长,效益才能不断提高;质量是中外合作办学效益的原发资源,质量的高低决定了中外合作办学效益的发挥程度。

  2010-2015年,教育部完成了对26个国家、11个学科100多个专业的本科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不含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的评估,接受评估的机构和项目共计587个,其中19个被评为不合格,79个在自评阶段主动退出办学。通过评估等措施逐步建立引退机制,为中外合作办学创新质量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三)提高效益是目标

  中外合作办学效益的高低反映了中外合作办学的整体水平。效益不断提高是中外合作办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标志。反之,如果效益低下,中外合作办学就无法正常运转和持续发展。没有一定的发展质量,中外合作办学的效益难以发挥;反过来,效益提高了,有利于促进规模扩大和质量提升。

  中外合作办学的效益,既受规模、质量的影响,也受管理者和办学者发展观的影响。从经济效益和短期效益看,规模越大,效益就越好;而质量和效益却不同,确保质量可能会引起经济效益和短期效益的降低,牺牲质量则可能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短期效益。这是一些办学者不顾质量的根本原因。中外合作办学不仅要看经济效益和短期效益,还要重视社会效益和长远效益。作为公益性事业,中外合作办学应把社会效益、长远效益放在首位。从社会效益和长远效益看,中外合作办学的效益主要体现在:1.培养高素质国际化人才,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2.促进高等学校专业建设和一流学科建设。3.促进教育管理体制机制创新。4.服务我国大国外交战略和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例如,温州肯恩大学等中美合作办学机构的设立,推动了中美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的高效运行。

  三、外合作办学规模、质量、效益基本关系理论的应用

  应坚持以下五个基本原则。

  (一)找准结合点原则

  这个结合点就是满足老百姓日益增长的接受高质量国际化教育的需求,依法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2010年8月27日,笔者在《人民日报》发表理论文章指出,中外合作办学必须适应和服务于学生的发展和成长,这是中外合作办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之一。

  (二)明确政策界限原则

  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的研究报告显示,中国教育涉外办学形式有16种;中外合作办学是其中的一种,是法规政策体系最完备、社会效益最明显的一种涉外办学形式正因为中外合作办学被戴上了这样的光环,有人就故意混淆,如把一般校际交流项目美其名为“中外合作办学的新形式”;一些留学预科、学分互认、校际交流项目一旦出现了问题,有人就把这口“黑锅”扣到中外合作办学头上。

  (三)突出发展重点原则

  要及时准确把握中外合作办学规模、质量、效益的动态发展,密切关注社会需要、生源情况变化等。要“重点围绕国家急需的自然科学与工程科学类专业建设,引进国外优质资源,全面提升合作办学质量”。

  (四)把握准入标准原则

  只有坚持标准,才能稳定规模,确保质量和效益。要发挥标准对质量、效益的引领作用。在中外合作办学初期,“连锁店”办学现象的产生有其历史原因;在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新阶段,这一现象则已不合时宜。对外方高校来华合作的资质标准和教师标准,应单独研究和制定。

  (五)允许差别化探索原则

  中外合作办学的规模发展也好,提质增效也好,离不开特色。一些地方和学校把“特色办学”放在中外合作办学发展规划里的做法很值得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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