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我国供应链金融现状与发展前景解析

2017-03-20 00:00:00苏萌 供应链

  供应链金融是指对供应链内部的交易结构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运用自偿性贸易融资的信贷模型,并引入核心企业、物流监管公司、资金流导引工具等的风险控制变量,对供应链的不同节点提供封闭的授信支持及其他结算、理财等综合金融服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分享最新我国供应链金融现状与发展前景解析,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一、我国供应链金融的产生及发展现状

  (一)供应链金融概述

  供应链金融是指对供应链内部的交易结构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运用自偿性贸易融资的信贷模型,并引入核心企业、物流监管公司、资金流导引工具等的风险控制变量,对供应链的不同节点提供封闭的授信支持及其他结算、理财等综合金融服务;是物流业与金融业各自行业的业务发展的需要而相互结合并融合的一种创新的更好把商品流和资金流趋于同步的一种市场经济服务产品。供应链金融从整个供应链的每一个环节出发,银行等专门的金融企业利用各种金融工具,引进第三方监管公司参与监管,把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链条进行有效地衔接与整合,组织和调节供应链运作过程中货币资金流动与实物商品流通趋向同步的运动,从而提高资金运行效率的一系列经营活动,并加速与之对应的商品流通速度,从而加速整个社会供应链的循环运转。

  (二)供应链金融的发展现状

  供应链金融目前已经成为国际性银行流动资金贷款领域最重要的一个业务增长点。截止到2008年,全球最大的50家银行中有46家向企业提供供应链融资,而在2007年初,只有一半的全球性银行为其客户提供供应链金融产品。据统计,在当今信贷环境恶化的状况下,有约93%的国际性银行感觉到公司客户对供应链金融的需求强烈。

  近年来,供应链金融作为一个金融创新业务在我国发展迅速,已成为银行和企业拓展发展空间增强竞争力的一个重要领域,也为供应链成员中的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我国供应链金融的产生源于深圳发展银行。1999年该行个别分行在当地开展业务时进行的探索与尝试,深圳发展银行首先试推了动产及货权质押授信业务(简称“存活融资业务”)。之后,经过了几年的尝试,深圳发展银行最终于2006年在国内银行业率先正式推出了“供应链金融”的品牌。伴随着深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成功开展,供应链金融潜在的巨大市场和良好的风险控制效果吸引了很多业内同行的介入。深圳发展银行和招商银行最先开始这方面的信贷业务、风险管理及产品创新。随后,不少中小型商业银行也推出了各具特色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如中信银行的“银贸通”,中国民生银行的“贸易金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的“浦发创富”,兴业银行的“金芝麻”等。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2007年,浦发银行提出了“供应链融资”的整体服务解决方案,将供应链融资服务、供应链电子化服务和离岸银行服务统一于“供应链金融”的服务方案中。目前,浦发银行的“企业供应链融资解决方案”提供的服务包括信用服务支持、采购支付支持、存货周转支持和账款回收支持。

  2、招商银行。招商银行从2005年开始将中小企业作为公司业务转型的重点,颠覆性变革业务流程,在9家分行试点推进以供应链金融作为突破口,开发大型客户上、下游中小企业,提供买方或他方付息商业汇票贴现和国内信用证议付、汽车销售商融资、商品提货权融资等特色创新融资服务,为中小企业成长注入活力。

  3、工商银行。工行依据供应商与核心企业之间的真实交易关系和付款约定,以订单或应收账款所产生的现金流作为还款来源,向中小企业提供供应链融资产品,重点支持大型优质企业的上下游中小企业。

  4、华夏银行。华夏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始于2007年7月。华夏银行推出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品牌—“融资共赢链”产品是通过与横向的协作企业合作,运用不同的融资方式,围绕核心企业设计个性化的金融服务方案。同时,该产品首次将国内与国际的供应链金融业务进行整合,为客户提供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延伸至海外。

  5、兴业银行“金芝麻”供应链金融服务。兴业银行的供应链金融服务目标客户群也是中小企业,该行推出的“金芝麻”系列服务产品,包括了18项单项产品,涉及中小企业产、购、销三大环节,试图一站式解决企业面临的资金难题。

  6、中国银行。中行陆续推出“融货达”、“融信达”、“TSU”、“供应商融资项目”等一系列集银行、保险、物流、保理等业务特点于一身的供应链金融服务。

  7、建设银行。目前该行推出的供应链融资产品有订单融资、动产融资、仓单融资、保理、应收账款融资、保单融资、法人账户透支、保兑仓融资、金银仓融资、单子商务融资等十大类。

  8、交通银行。目前该行的供应链金融产品主要有动产/仓单质押融资、保兑仓、厂商银、汽车合格证监管、国际/国内保理、票据质押融资等。

  2008年下半年开始,因为严峻的经济形势带来企业经营环境及业绩的不断恶化,无论是西方国家还是我国,商业银行都在实行信贷紧缩,但供应链金融在这一背景下却呈现出逆势而上的态势。根据2009年第一季报数据,六家上市银行(工行、交行、招行、兴业、浦发和民生)第一季度新增贴现4558.25亿元,较2008年年底增长66.4%,这些数据充分显示出中小企业对供应链金融的青睐以及商业银行对供应链结算和融资问题的重视。可以说,供应链金融作为一个金融创新业务在我国迅速发展,已成为银行和企业拓展发展空间、增强竞争力的一个重要领域,也成为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有效方式。

  二、国内银行业发展供应链金融的机遇与挑战

  (一)国内银行业发展供应链金融的机遇

  1、企业供应链的发展对银行金融服务的适应性提出了新的要求。银行与核心企业之间通过磨合形成伙伴关系,核心企业将对供应链金融主办银行产生依赖,从而为主办银行深化与核心企业的业务联系创造条件。同时,企业供应链和分销链的出现,使得银行必须对风险管理技术、营销模式乃至组织架构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创新。核心企业依托自身的资信水平与银行协商融资条款,选定供应链金融主办银行,链条中的其他成员企业却无法享受到这种优惠。随着供应链结构的形成,出于对链条成员经营状况实时掌控的需要,间接授信控制、关联交易识别等一系列新的课题被陆续提出。

  2、商业银行发展供应链金融的优势分析。有利于突破资本约束的限制,商业银行为应对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快服务创新步伐,在为上下游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的同时,对整个供应链中的企业资源进行了挖掘,通过调整以大客户为主的客户结构,分散客户集中的风险,使得生产商、物流企业、零售商或最终消费者的资金流在银行体系内部实现良性循环,有利于突破资本约束的限制。有助于优化业务结构,银行根据企业之间的交易行为及特点设计产品营销方案,通过掌握供应链企业的信息来了解企业的真实经营情况,并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产品营销活动,带动存款、结算和新兴业务的发展,改善了商业银行的盈利模式,与我国商业银行向先进的交易性银行转型的目标相适应。构筑银行、企业和商品供应链良性互动的产业生态,达到银行与供应链成员企业的多方共赢。

  (二)国内银行业发展供应链金融面临的挑战

  1、信用体系建设相对落后,供应链参与主体所考虑的重点和要求存在较大差异。我国信用体系建设速度跟不上经济发展的步伐,市场交易因信用缺失造成的无效成本巨大。同时,我国在国际供应链管理中处于主导或核心地位的企业并不多,多数是国际跨国公司的加工企业以及与之服务配套的国内企业,要想主导国际供应链的走向并建立完全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供应链金融的信用体系还需要长期努力。另外,金融机构和融资企业在融资时所考虑的重点和要求有较大差异。金融机构为防范金融风险,考虑的是安全、流动、盈利三者的统一,所以对融资本身的程序、抵押或担保方式、融资企业资信状况等都有较严格的要求,并将融资中的综合服务作为发展的重点;融资企业考虑的是需求、成本和效益之间的统一,当现金流不足时只考虑如何获得融资,追求的是供应链的运营效率和资本利用率。

  2、商业银行发展供应链金融存在的主要风险。客户资信风险,由于中小企业管理不规范、技术力量薄弱、资产规模小、资信不足等问题,第三方物流企业可能为了争取业务,与借款人一起弄虚作假,对动产质押物进行虚假评估,个别借款人甚至串通第三方物流企业有关人员出具无实物的仓单向银行贷款,由此造成客户资信风险。法律政策风险,法律法规的调整、修订等具有不确定性,当国家经济政策发生变化时,有可能对供应链运转产生负面影响,法律政策的变化会诱发供应链经营风险,从而危及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由于市场发生变动,供应链运作过程中常常存在着预测不准确、需求不明确、供给不稳定等现象,由此可能给商业银行传递一种不正确或有偏差的信息,影响商业银行的判断,从而带来风险。操作风险,由决策失误、管理失误、控制失误、欺诈及人为因素造成的潜在损失,如结算风险、技术风险。自然环境风险,地震、火灾、意外的战争以及其他各种不可抗拒的因素对企业造成的损失等,有可能影响到整个供应链的稳定,使供应链中企业资金运动受阻或中断,进而使商业银行蒙受巨大损失。

  三、我国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前景

  (一)与传统的融资模式相比,供应链金融虽然对国内企业还相对陌生,但其特点却异常鲜明。

  1、银行可以摆脱对企业财务报表的过度依赖。在供应链金融运作中,银行不再单纯看重企业的财务报表,也不再注重单独评估单个企业的状况,而是更加关注其交易对象和合作伙伴,关注其所处的产业链是否稳固以及目标企业所在的市场地位和供应链管理水平,若供应链体系完整,企业经营稳定,银行便容易决定为其制定融资或其它服务安排。

  2、便于提高银行的金融服务水平。在供应链金融运作中,由于银行可以灵活评估企业运作过程中的各个步骤,因而可以针对企业运作流程的各个环节的具体的金融服务需求提供服务方案,例如推出原材料融资、存货融资、装船前(后)融资、进出口保理和信用保证等多种产品和服务,使得企业不仅获得融资,还能够在包括买方风险承担、单笔发票管理、账款催收等方面获得便利。

  3、更加巩固银企合作。在供应链金融运作中,银行由单纯的资金提供者变为全面了解企业、为企业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的合作方,银行可以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和风险控制手段,帮助企业改善经营并巩固供应链建设,在降低企业经营风险的同时,减少银行信贷风险,并由此更加巩固银企合作关系。

  4、有利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在供应链金融运作中,供应链融资模式通过“巧用核心企业信用,盘活企业存货,用活应收账款”等三大路径,化解了中小企业“信用弱、周转资金缺乏、应收账款回收慢、贷款担保难”四大融资障碍,从而有助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境。

  (二)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开展,使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得以统一管理与协调,因而具有强大的经营优势:

  1、资金运行呈现出相对的安全性和拓展性。银行通过对企业物流的全程监控,将信息流和资金流有效集合,将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联系在一起,通过对企业供应链融资的控制,将单一目标企业转成行业上下游紧密关联的企业联合体,可以有效降低信贷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同时,对于银行而言,供应链整体信用要比产业链上单个企业信用强,银行提供的利率与贷款金额可以随着供应链主体变化而动态管理,并随时调整授信风险,例如:在“拉动式”供应链条件下,在有客户需求并取得订单阶段,因生产过程不确定性较大,可将利率上浮并控制贷款总额,但随着采购原材料、生产过程的实质性进行,授信风险随之降低,可适当下浮利率,增加贷款总额。而且由于供应链管理与金融的结合,衍生许多跨行业的服务产品,相应的也就产生了许多对新金融工具的需求,如电子支付、国内信用证、仓单质押等票据单证业务,为银行增加中间业务收入提供了更为宽广的空间。对于供应链上的企业而言,可以获得银行的综合授信,在这个综合授信额度之内,中小企业可以方便使用银行的信贷资金和其它服务产品,通过“信用杠杆”解决了商家的融资难题,资金流、信息流和物流的统一协调,利于实现银行、供应链上成员企业的共赢。

  2、资金运行具有可靠的使用价值和增殖价值。供应链上价值增值的环节很多,但最高的价值回报主要来源于高附加值服务以及确定的终端产品。在供应链产品形态不断变化的同时,银行“金融供应链”通过为中小企业安排融资和服务,实际上全程参与了整个循环,同时也扩大了核心企业的生产和销售。作为核心企业还可以压缩自身融资,从供应链整体增值的部分直接获利,实现“低成本融资”甚至“零成本融资”。供应链上的“融资”行动带来了资金驱动能量,推动了供应链上的产品流动,实现从低端产品向高端产品的转换。可以向整个供应链中的上下游产品要效益,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和核心竞争力,在间接地为核心企业带来更多利益的同时防止了资金的沉淀,提高了资金的运行效益。

  3、便于发现培养优质行业客户群体。银行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不仅为银行开发了新的行业客户群体,重要的是培育了数量众多的优质客户。过去,银行实行大客户战略,重点服务大客户,导致信贷授信过于集中,助推了贷款风险过度集中,还造成了现金流与资金价值不匹配的问题。通过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不仅分散了信贷投放,为中小企业提供了广泛的金融服务,改变了过于依赖单一大客户的局面,还可以发现一批成长过程中的优质中小企业客户群,从而能够改变银行对大客户依存度过高的现状,由于银行面向的对象由单一企业变为供应链整体,也将为银行带来更大的市场和利润回报。而且银行通过对中小企业物流、信息流的长期跟踪监测,能够比较容易获得企业真实的经营资料,利于发现和培育真正的优质客户群体。

  四、我国商业银行继续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建议

  (一)提高发展供应链金融的意识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进一步提高发展供应链金融的意识,充分认识它对行业发展的带动作用,并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支持其发展。积极构建金融机构和物流企业沟通、交往的平台;设立政府专项基金为供应链金融业务提供担保,促进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开展;在政府招商中重点引进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和金融机构,利用其先进经验和成熟模式带动物流产业的发展,对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物流企业和金融机构进行政策倾斜,适度给予税收优惠或财政支持。

  (二)建立供应链金融保障机制

  一要通过订立各项契约保证供应链内企业之间相互信任,将企业间原有的关联交易外化为契约交易,尽量避免摩擦;二要建立信息技术平台,供应链中的企业可依托互联网技术,通过ERP系统平台,利用EDI等信息处理技术,建立物料与资金数据高度共享的信息网络;三要对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进行封闭运行。供应链金融要选择一个强有力的物流公司合作,它可为供应链提供信息、仓储和物流等服务,帮助银行监控物流和企业动产,达到银行控制货权的目的;四要企业的应收款指定账户开在银行,付款企业配合银行将采购款汇入指定账户。

  (三)政府牵头培育良好的信用管理体制和法制环境

  国际贸易中已经建立比较成熟的信用保证体系,而国内贸易使用最多的是票据结算,缺乏统一的、可流通的,并得到各方认可的担保,各商业银行之间也缺乏可实行的通开通兑模式,这是造成供应链金融交易和操作风险的关键因素,因此,规避供应链金融风险,建立和健全全国性的信用管理体制是关键。另外,《物权法》虽为商业银行授信业务创造良好法律环境,但其也存在动产抵押的登记公示方法上规定稍显笼统、动产登记部门多、公示性差等不完善的地方,给商业银行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因此,政府要进一步健全物权法登记的体系,并将陆续出台配套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同时,做好风险管理的执法工作,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创造一个公正的法制环境。

  (四)加强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

  一要建立供应链战略风险管理机制。供应链金融主办银行要时刻关注供应链运作情况,掌握供应链企业的内部薄弱点,观测外部环境的发展趋势。同时要建立一整套预警评价指标体系,当其中一项以上的指标偏离正常水平并超过临界值时必须发出预警信号,启动应急处理预案,确保目标供应链良好有效的循环;二要对核心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跟踪评价。对其业绩、设备管理、人力资源开发、质量控制、成本控制、技术开发等进行及时调查和科学评估,一旦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关联企业进行预防和改进;三要实行供应链关联企业信用管理。银行根据自身管理需要,建立信用模型和数据库,对供应链各方之间的相互关系设置信用值,还要通过供应链核心企业的平台,对与该核心企业发生的交易进行信用管理;四要坚持“自偿性”原则。通过基于单证、发票或采用动产和应收账款质押等方法,灵活运用单笔授信、短期金融产品、封闭贷款等为客户提供专项的自偿性贸易融资服务,从而化解供应链金融运营风险。

  (五)以核心企业为中心提供优质服务

  政府部门应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如通过土地的低成本使用、税收的减免等政策扶持一些管理规范、发展预期好的企业,使它们在较短的时间内成长为行业内的核心企业。在产品和服务方案设计中要从核心企业入手,借助核心企业向外辐射,贯穿整个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如对上游的原料供货商重点开拓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保理等产品,对下游的经销商着重提供动产和仓单质押等产品;经过一轮辐射之后,再以这些供货商或经销商“包围”横向的核心企业,并以这些核心企业为出发点,编织供应链融资网络,体现“横到边、竖到底”的纵深服务。

  (六)加强供应链金融人才的培养

  供应链融资业务是一项知识面广、操作复杂的业务,对从业人员要求较高,应尽快培养一批熟悉国际金融、国际贸易、法律等知识的复合性人才。一方面,可以引进高水平高素质的复合型专业人才;另一方面,抓好全员经营理念的培训、信贷政策制度的培训,尤其是《物权法》和相关法律的培训、财务风险评估培训和贷款贷后管理知识的培训等。通过针对性学习,尽快提高银行业全员整体素质,尤其要尽快提高信贷人员的政策法律水平和业务操作技能,以适应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的要求。

  (七)加强供应链金融创新战略

  一是技术创新。通过互联网的技术创新,建立我国产、供、销的完整供应链信息系统;将互联网运用到基础产业和服务产业,建立起不同行业产品的基础供应链信息管理平台,为供应链金融实现技术的整体管理创造条件。

  二是制度创新。实现对原有的银行分业管理向混业管理的转变,允许银行把非核心的业务合理有序地外包给专业的供应链第三方综合物流金融中介公司,允许诸如第三方综合物流金融服务公司中介服务的存在,并依法从事有关融资业务。

  三是银行业务创新战略。在客户结构方面,改变过去以供应链核心企业等大客户为主的格局,开始关注规模较小或资质较弱的中小企业,可以分散客户集中度的风险,对占中国企业绝大多数比例的中小企业的经营发展有较好的促进作用。在业务结构方面,开展业务覆盖范围广的、附加值高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可以增加商业银行交叉销售机会,有效带动中间业务、结算业务和低成本结算性存款的发展,也有助于优化业务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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