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供应链金融风控六大关键

2017-03-09 00:00:00苏萌 供应链

  互联网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需要从供应链和金融两个方面强化风险意识和管理,这势必涉及到对互联网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原则的深刻理解,以及基于这些原则的风险评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分享最新供应链金融风控六大关键,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业务闭合化”及其评估

  业务闭合化指的是供应链运营中价值的设计、价值的实现、价值的传递能形成完整、循环的闭合系统,一旦某一环没有实现有效整合,就有可能产生潜在的风险。

  具体讲,影响业务供应链闭合性的因素有来自宏观层面的问题,这包括宏观系统风险,也就是说由于宏观经济、政治法律环境的不确定性导致的供应链运营中断,难以实现可循环的供应链运营。因此,如何有效地防范可能存在的各种影响供应链闭合性的因素就变得异常重要。

  影响业务闭合性的另一类因素是行业或区域性系统风险。具体讲,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只能在持续或者稳定发展的行业中实施,对于限制性的行业或者夕阳型行业,实施供应链金融会具有较大的风险。同理一些区域性的因素,如地区的经济发展前景、市场透明度、政府服务水平以及区域环境的稳定性等都会对业务闭合化产生挑战。

  供应链本身的业务结构也是保障闭合的主要方面,一个稳定、有效的供应链体系需要做到主体完备到位、流程清晰合理、要素完整有效。主体完备到位指的是供应链设计、组织和运营过程中,所有的参与主体必须明确,并发挥相应的作用。流程清晰合理指的是供应链以及金融活动中的各业务流程清晰,并且能够有效结合。要素完整有效指的是采购、销售、技术、生产、分销、销售、信息化、人力资源管理、财务、会计等管理要素能够发挥相应的支撑和监督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活动的作用。

  “交易信息化”及其评估

  在互联网供应链金融阶段,交易信息化的含义进一步得到扩展,为了实现金融风险可控的目标,不仅是能够获取和分析供应链运营中直接产生的各类信息和数据,而且能实现信息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实现有效的信息治理。

  有效的信息治理,需要解决好四个问题:

  第一,如何建立起有效的信息源和信息结构。

  也就是说在价值链建设的过程中,要考虑为了实现整个价值链的效率,并且为利益各方产生协同价值,这就需要处理好信息源、接收地以及信息管理三者之间的均衡关系,这样一组一组的三角关系构成了信息治理最基本的单元。

  例如,当金融机构向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时,需要掌握客户企业真实的物流信息。这一目标的实现就涉及到了信息源、接收地和信息管理的三角关系。信息源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如借助于物联网形成的货物流动信息、海关形成的通关信息、商检发出的产品数量、质检信息等。而作为接收方需要的是关于货物价值的完整性、保全性的信息。这就需要从事信息管理或规制的组织将零散的、不同渠道产生的信息进行整合、挖掘并生成、传递给接收方。这种三角关系一旦失衡,就容易产生各种各样的信息盲区和障碍,使得供应链运行发生中断。

  第二,如何保障信息的可靠、安全和运用。

  信息可靠指的是信息可信、可以据此采取相应行动。如果供应链服务集成商根据客户企业的财务报表决定某项服务提供与否时,一定能确认这份报表是真实可靠的,而一旦信息失真必然导致灾难性结果。

  信息安全则是信息在生成、传递和使用过程中能被应该接收的主体获取,而不发生信息的泄露或外溢,或者违反了法律和隐私规定。

  信息运用则是说获取的信息是能用来解答挑战、了解状况、解决问题、做出决策。

  而信息的上述三个特征的实现,很明显的就需要在IT建设、信息形态、业务等级和流程规范管理上下功夫。

  第三,如何实现信息的持续与全生命周期管理,亦即信息能否持续地产生、推进和应用,并且能有更多的利益相关方参与到信息生成、分享的过程中。

  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信息规制方处理好两个关系。

  一是,所有网络合作成员通过分享、学习和沟通所建构的信息域,即合作各方共同努力提升信息的质量、信息的处理和信息的应用。

  二是,网络合作成员参与方与外部管理方之间的信息互惠和管理改进。任何业务信息都难免受到经济、政策和制度的影响,因此,要真正实现信息的可持续,就需要与制度管理方形成信息互动。

  第四,如何实现信息获取、处理的代价或成本可控。在互联网供应链金融阶段,如何通过更为有效的供应链参与主体的网络建构降低信息获取成本已成为今天信息治理的核心问题,阿里巴巴一达通与国外机构合作以实现有效的海外客户征信就是这种行为的佐证。因此,价值链参与主体不仅通过网络管理信息,而且也根据信息的要求,推动网络的再创新。

  基于以上原理,要实现交易信息化,在风险评估时需要考虑的要素有:

  第一,确保供应链业务的真实性。即所有在供应链中发生的业务是真实、可靠的,并且产生的价值是持续、稳定的;

  第二,确保供应链物流能力和质量。即在从事供应链物流服务过程中,物流作业的质量、数量、时间、地点、价格、方向等明确、清晰;

  第三,确保供应链中资金财务风险清晰可控。交易信息化管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能清晰地了解供应链中资金流和财务的状态,否则该信息的缺失就会直接导致供应链金融风险。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采取各种渠道把握几个方面的信息:一是现金流和利率状态;二是企业自身的财务管理和内控体系;三是借贷状况;融资借贷活动也是交易信息化需要关注的重要方面,这包括信用、借贷的目的、使用的状况等因素。

  “收入自偿化”及其评估

  收入自偿化是指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中所有可能的费用、风险等能够以确定的供应链收益或者未来收益能覆盖,否则一旦丧失了自偿原则,就很容易出现较大的金融风险。而决定自偿原则的因素就包括了供应链运营中相应的货物、要素的变现能力。

  需要指出的是,在供应链金融运营互联网化、网络化的条件下,可能对收入自偿产生影响的因素,不仅仅是静态地考察货物、要素的变现,还要动态地分析影响变现和收益的时空要素。

  具体讲,在收入自偿化的评估过程中,需要从静态和动态的视角分析如下因素:

  第一,供应链产品业务的价格风险,即要根据不同的产品业务的特点和趋势,考察价格波动的稳定程度;

  第二,产品业务的价值风险。价格风险是由于市场供需变化产生的风险,而价值风险是产品业务内在的风险形态,这包括变现能力、标准化水平、易损易腐程度,以及产品业务配套服务程度;

  第三,产品业务的销售风险。供应链销售端的风险会直接影响到收入自偿性。

  “管理垂直化”及其评估

  管理垂直化意味着为了遵循责任明确、流程可控等目标,而对供应链活动实施有效的专业化管理,并且相互制衡,互不重复或重叠。

  为了实现这一原则,需要在管理体系上做到“四个分离”:

  即业务审批与业务操作相互制约、彼此分离;

  交易运作和物流监管的分离;

  开发(金融业务的开拓)、操作(金融业务的实施)、巡查(金融贸易活动的监管)分离;

  经营单位与企业总部审议分离。

  从供应链金融在中国的发展现实看,除了上述四个管理垂直化准则,还有两个问题值得关注。一是组织结构和职能的完备和清晰,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有效运行有赖于企业内部甚至企业之间合理的结构以及职能对接,一旦某个职责弱化,就会产生巨大的风险。

  二是战略和管理的稳定与协调。如今很多供应链金融中出现的风险问题,往往来自于战略和管理的不一致、不协调,或者说由于战略扩张、目标畸形化导致管理制度和流程的断裂。

  基于以上认识,可以看出,要做到管理垂直化需要管理和评估几个方面的要素:一是对产业或行业的认识是否到位?战略是否清晰?二是服务于特定的供应链金融战略,其相应的管理资源、体系是否匹配?三是公司的管理机构是否完整?责任义务是否明确?各个部门或机构之间的流程是否清晰?四是在组织管理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活动中,“四个分离”是否实现?

  “风险结构化”及其评估

  风险结构化指的是在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过程中,能合理地设计业务结构,并且采用各种有效手段或组合化解可能存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在理解风险结构化的过程中,同样有两点需要考虑:

  一是针对于不同的风险来源,因应和降低风险的手段和途径是具有差异性的。总体上讲,供应链金融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类型包括了合规风险、模式风险、流程风险、操作风险。显然,针对于不同状态的风险类型,就需要采用多种手段加以弥补,并且还需要考虑这些手段的组合效应。

  二是风险手段存在着优先级,例如,在特定的供应链金融业务中,保险可以作为分散风险的手段之一,但是往往不能成为化解风险的最后或唯一方式。甚至作为担保方的主体也存在着优先顺序,这是因为不同主体的信用状况具有较大的差异性,自身的经营历史、文化、对法规和契约精神的理解都会影响到对风险出现之后的应对方式。

  因此,风险结构化的评估需要考虑的要素有:

  第一,合规风险评价,这包括法律风险、规则和政策风险和执行状态;

  第二模式风险评价,这包括商业模式评估、抵质押方式、监管方式、财务评估报告;

  第三,流程风险评价,这包括流程标准化程度和流程信息化程度;

  第四,操作风险评价,包括金融操作风险和供应链业务操作风险;

  第五,风险措施结构化和组合化评价,包括各种相应的风险手段是否有效,具有针对性,各个风险控制手段的重要程度以及优先级是否明确,各个参与主体的信用差异是否加以区分等。

  “声誉资产化”及其评估

  声誉长期以来一直被认为是实现战略性竞争优势的有用工具。而企业声誉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利益相关者根据自己的直接经验、有关企业的行为及其主要竞争对手的相关信息对企业作出的全面评价。

  在供应链金融创新中,声誉代表了企业在从事或参与供应链及其金融活动中的能力、正直或责任。声誉的丧失可能会因为恶意的行为破坏供应链金融所必须要求的生态环境和秩序,从而产生巨大危害。从目前中国供应链金融活动实践看,有四种恶意的融资行为非常典型,即“三套行为”、“重复或虚假仓单”“自保自融”以及“一女多嫁”。

  显然,以上四种典型的恶意融资行为都是借款人主观意识作为,属于机会主义和道德风险的范畴,因此,为了防范可能出现的这类行为,就需要在风险识别、监测和控制的过程,评估和量化供应链金融参与者的声誉。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在声誉资产化评估中对借款企业更加全面、系统、客观地反映其综合声誉和信用,这包括对借款企业基本素质、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创新能力、成长能力、信用记录以及行业状况等影响因素的综合考察评价。

  值得指出的是在对企业声誉进行评估的过程中,企业主个体的生活行为和要素也是需要关注的重要方面,这是因为中小企业主的个体行为往往对整个企业的运营产生直接影响,也决定了供应链金融中的潜在风险。这些与个体特征相关的评价因素包括个体的教育程度、社会地位、职业、借贷状态、家庭状况、资产状态、法律诉讼、税务状况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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