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高层如何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2017-03-30 00:00:00嘉辉 高层研修

  股东财富最大化是企业财务目标之一。但大、小股东利益的冲突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仍会发生,小股东利益的保护的任务还需要继续进行下去。那么高层管理者应该如何保护小股东的权益呢?一起来看看!

  一、大小股东权益冲突的原因

  1.“资本多数决”原则。“资本多数决”,又称股份多数决,是指在符合法定人数或表决权数的股东大会上,决议以出席股东大会表决权的多数通过才能生效,法律则将股东大会中多数股东的意思视为公司意见,并对少数派股东产生拘束力。而这里的“多数”,不是指人数的多数,而是指在持股不足半数的情况下能够控制公司的相对多数。这一原则的确立,使得大、小股东利益不一致时,大股东有权利只以自身为出发点来维护其利益,控制高层管理者制定相关决策来为其服务,不会和小股东进行协商解决,这严重损害了小股东本该拥有的决策参与权。

  2.“现金流权”的不匹配。“现金流权”是指股东能从公司正常的经营利润中所能分得的份额。由于“资本多数决”原则的存在,大股东通过持有公司多数股份获得了足够了控制权,通过高层管理者完全控制了公司的决策权,拥有了对公司现金流的分配。从而使得大股东转移公司利润的动机比较强烈,剥夺小股东利益的现象也越来越强烈。当大、小股东利益发生冲突时,大股东会利用对现金流分配问题上的不匹配,毫不犹豫把公司的利益通过对高层管理者的控制来转移到自己手里。

  3.管理层的不完善。因为受控于大股东,管理层人员往往只得从大股东权益出发,制定维护大股东权益的决策。特别是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除了必须履行董事的基本职责外,还应该定位于对控股股东以及与大股东关联人员的监督、制衡、审查和评价。然而事实上,我国上市公司中独立董事的这些职能和责任在现实生活中除了签字之外,其他职责基本没有行使过。关于这些职责的规定也大多成了一纸空文。我们可以毫不避讳的说,独立董事只不过是大股东实行自己利益所操纵的工具而已。这些不仅严重损害了高层管理者的形象,也损害了小股东的权益。

  二、高层管理者保护小股东权益的必要性

  1.这是对实现公平、正义原则的体现。我国的分配方式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大、小股东参与公司利益分配,符合我国分配制度的要求,有利于我国分配制度的完善和提高人民的收入水平,体现了我国对公平、正义的重视。

  2.这是对公司整体利益负责的体现。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为筹措资金而发行的有价证券。不论大股东还是小股东,他们都是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肯定与支持。小股东为获取股息、红利等收益而投资,使投资市场得以产生、活动,并出现了股票、期货、期权、投资基金等一系列金融衍生工具,使得现代金融市场得以完善和发展。

  3.这是对高层管理者的客观要求。德鲁克认为,只有处于一个企业的高层才能建立和维持的重要关系。它们可能是同顾客或主要供应商的关系。可能是同银行和金融界的关系。也可能是同政府或其他外部的关系。这些关系对企业取得成就的能力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而这些关系又只能有代表整个企业、为整个企业说话、为整个企业承担义务的人建立和维持。这些人就是企业的高层管理者们。所以,高层管理者必须正确处理好大、小股东的权益纠纷,正确行使好企业赋予他们的权利和义务。

  4.这是对高层管理者的内在要求。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在所著的《人的动机理论》一文中,提出了需求层次理论。他把人的需求归结为5个层次,由高到低依次分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作为公司的高层管理者,所处的需求层次以及处于尊重需要或者自我实现需要,金钱已不再是他们追求的主要目标。在协调大、小股东的问题上,他们应该有着自己的判断,而不是从大股东方面来看。高层管理者应该在保护小股东权益中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实现自我价值。

  三、高层管理者应该怎样来保护小股东的权益

  《新公司法》的颁布,虽然对于小股东的权益从法律的角度给予了保护,但大股东却利用职权以合法的手段侵占小股东权益的案件却未停止,并有着愈演愈烈的趋势。小股东在这方面也从未放弃和大股东抗争。然而无论是诉讼或者还是抗议都收效甚微。在法律不能得到禁止的情况下,那么公司的高层管理者该采取哪些措施来保护小股东的权益呢?笔者有以下几条建议:

  1.建立大、小股东听证会,扩大小股东的参会比例。在公司制定新的投资政策或发展战略或重大变革时,公司高层管理者应该建立股东听证会,不仅仅让大股东参与与会讨论,同时应该扩大小股东的参会比例,分散大股东的决策控制权。

  2.完善和加强公司内部监督机构的职能。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部分员工代表组成,应该扩大小股东的代表人数,加强其对公司董事、经理的监督权。独立董事应该由管理人员推举选出,而不是大股东的推荐。使其真正做到独立,对公司的股东进行监督和评价,发挥其监督制约作用。

  3.较为清晰、完整的披露公司的内部信息。高层管理者应该定期为外界提供公司内部准确、真实的资料,并在公司要出台新政策时及时通知信息使用者。

  4.在制定股利政策时可以多考虑小股东,为小股东多谋点福利。而不是一味的遵从大股东的意愿。在不影响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尽量使大、小股东利益冲突降到最低。从而达到协调大、小股东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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