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考试形式逻辑常识

2017-04-12 00:00:00嘉辉 出版资格

  推理是从一个或几个已知判断推出一个新判断的思维形式。任何推理都包含有前提和结论两个部分。作为推理根据的判断叫前提,由它得出的那个判断叫结论。由前提得出结论构成了两者之间的推导关系。根据由前提得出结论的思维方向,推理可以分为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

  演绎推理

  是由一般性前提推出特殊性结论的推理。其形式结构的特点在于,它的前提蕴涵了结论。演绎推理要得到必然真的结论,需具备两个条件:1.前提真实,即推理中的已知判断必须是真实的。2.形式正确,即推理要有逻辑性。

  联言推理是前提或结论为联言判断的推理。其基本形式有分解式和组合式两种。

  选言推理是前提中有一个是选言判断,并且根据选言判断中选言肢之间的关系而推出结论的推理。选言推理分为相容的选言推理和不相容的选言推理。相容的选言推理只有一种有效的推理形式,即否定肯定式。不相容的选言推理有肯定否定式和否定肯定式两种有效形式。

  假言推理是前提中有一个为假言判断,并且根据假言判断前、后件之间的关系而推出结论的推理。假言推理可分为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必要条件假言推理、充分必要条件假言推理。充分条件假言推理有肯定前件式和否定后件式两种有效形式。必要条件假言推理有否定前件式和肯定后件式两种有效形式。充分必要条件假言推理有肯定前件式、肯定后件式、否定前件式、否定后件式四种有效的推理形式。

  归纳推理

  是从特殊性前提推出一般性结论的推理。根据推理所涉及的前提是全体还是部分,归纳推理可以分为完全归纳推理和不完全归纳推理。

  完全归纳推理是根据某类事物中的每一个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从而推出该类事物全体都具有或不具有这种属性的推理。因为完全归纳推理在前提中考察的是某类的全部对象,所以其结论所断定的范围应不超过前提所断定的范围。要使完全归纳推理的结论真实,在运用完全归纳推理时就必须遵循两点:1.对于个别对象的断定都是确实的。2.被断定的个别对象之和是该类的全部对象。

  不完全归纳推理是只考察一类对象中的部分个体的情况,从而概括出该类对象整体性结论的推理。不完全归纳推理的结论所断定的范围,超出了前提考察的范围,其结论是或然的。

  类比推理

  是根据两个(或两类)对象都有某种属性,并且其中的一个(或一类)对象还有另外的某种属性,从而推出另一个(或另一类)对象也有某种属性的推理,其结论是或然的。

  运用推理时常犯的错误:1.前提不真实 2.“四概念”错误 3.中项不周延

  4.大项不当周延和小项不当周延 5.假言错误 6.轻率概括 7.机械类比

  三段论

  三段论是一种演绎推理,它以两个包含着共同项的性质判断为前提,以推出的一个新的性质判断为结论。在结论中为主项的那个概念叫小项,在结论中为谓项的那个概念叫大项,只在两个前提中出现的共同项叫中项。

  为了正确进行三段论推理,必须遵守以下规则:

  1.每个三段论中有且仅有三个不同的概念

  2.中项在前提中至少周延一次

  3.在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在结论中也不得周延

  4.两个否定前提不能得出结论

  5.在两个前提中如果有一个是否定判断,结论就只能是否定判断

  6.以两个特称判断作前提,不能得出结论

  7.在两个前提中如果有一个特称判断,结论就只能是特称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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